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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私經濟行政之國營企業員工刑法上公務員身分之判斷

「國營事業的員工是否適用刑法上公務員定義」其非具公務員身份者

學說上亦能構成刑法上公務人員之相關犯罪

在此不無多加討論。

依刑法第10條:稱公務員者

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

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

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

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說明:(1)刑法第10條第2項公務員之定義

其規定極為抽象、模糊

於具體適用上經常造成不合理之現象

例如依司法院釋字第8號、釋字第73號解釋

政府股權佔50%以上之股份有限公司(如銀行)

即屬公營事業機構

其從事於公司於該公司職務之人員

應認為係刑法上之公務員。

然何以同屬股份有限公司

而卻因政府股權佔50%以上或未滿之不同

使其從事於公司職務之人員

有刑法上公務員與非刑法上公務員之別?(2)公務員在刑法所扮演的角色

有時為犯罪之主體

有時為犯罪之客體

為避免因具公務員身份

未區別其從事職務之種類

即課予刑事責任

而有不當擴大刑罰權之情形。

(3)依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前段所謂「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係指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中依法令任用之成員。

故其依法代表、代理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處理公共事務者

即應負有特別保護義務及服從義務

至於無法令執掌權限者

縱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

例如雇用之保全或清潔人員

並未負有前開特別保護義務及服從義務

即不應該認其為刑法上之公務員。

(4)如非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

而具有依「其他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權限者」

因其從事法定之公共事項

應視為刑法上之公務員

故於第一款後段併規定之。

此類之公務員

例如依水利法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相關規定而設置之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其專任職員屬之。

其他尚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各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之承辦、監辦採購等人員

均屬本款後段之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人。

縱上所述

國營事業的員工 如是國家依公司法規定所委派之董事長(依法令執掌權限者)或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公營事業之承辦(依法令執掌權限者)、監辦採購等人員(依法令執掌權限者)

將具刑法上公務員之身分 。

換句話說國營事業的員工唯有 1.依法令執掌權限者2.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各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之承辦、監辦採購等人員具刑法上公務員之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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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有關102年水利會招考的細問

1. 有寫要考農業概論 是高職農業類科讀的那種農業概論還是不一樣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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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捐贈房地給政府機關是否要課稅??

捐贈房地給政府機關是否要課稅??捐贈房地給政府機關是否要課稅??捐贈房地給政府機關是否要課稅??捐贈房地給政府機關是否要課稅??
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1.政府機關接受捐贈

國稅局不須對政府機關課稅.2.個人捐增給政府機關

就個人部分

符合下列條件則可列舉扣除.3.以購入房地捐贈提供原始購入成本憑證

全額核實認列.4.繼承取得或無憑證時

依財政部解釋函認定(詳附件).5.捐贈後取得政府補償金

該筆捐贈不能列舉扣除個人綜所稅.6.符合上述條件列舉時

尚須取得受贈單位證明文件.7.對政府的捐贈除上述規定外

並無捐贈金額上限.個人贈與稅部份8.政府機關屬公法人

對公法人之捐贈不列入贈與總額.9.惟仍應取具稽徵機關核發之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以上為個人淺見

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

邇來接獲民眾來電詢問

96年度個人捐贈土地

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該局說明

自93年1月1日起

個人以購入之土地捐贈

如提示土地取得成本確實憑證者

其綜合所得稅之捐贈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

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1小目規定核實減除。

至於個人以購入之土地捐贈而未能提示土地取得成本確實憑證

或土地係受贈或繼承取得者

其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金額之標準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30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0530號令核定96年度個人捐贈土地列報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金額之認定標準

係依土地公告現值之16%計算;如該土地捐贈政府

並取得政府補償金

則該捐贈不得申報列舉扣除。

該局指出

納稅義務人以購入之土地捐贈者

應於購入及捐贈土地當時取具及保存相關證明文件

於申報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舉扣除額時

應檢附下列文件供稽徵機關審核:(1)受贈單位開具領受捐贈之證明文件。

(2)購入該捐贈土地之買賣契約書及付款證明

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以維自身權益。

========捐贈農田水利會之財產不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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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水利會招考到底是否有違反公平原則?

考生抱怨討論區 http://doie.coa.gov.tw/discuss/discuss-subjects.asp?board=02蘋果日報 2007.10.3 報導97年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考試9月開始發售報名簡章

但遭民眾批評辦法不公

任職各農田水利會工作的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等

可依年資

享加分權利

最高總分可加5分

「根本是獨厚自己人」。

主辦單位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表示

經過考試委員決議同意加分

行之有年。

學者批評

加分條款並不公平

違反平等原則

且考試委員會的決議內容

缺乏法律授權

合法性可議。

投訴組 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考試明年1月27日考試

預計錄取228人

備取82人。

但多位民眾投訴

日前購買報名簡章

發現竟明文規定

各農田水利會現職技工、工友、駐衛隊員、職務代理人、約聘僱人員、計劃助理、機要人員、臨時人員

參加該次考試

年資每滿1年者總成績加1分

半年以上者加0.5分

最多加5分。

另外

領有相關證照者

也分級加分

讓大批不符合加分資格的考生

直呼不公平。

簡章上明訂已在水利會工作的約聘僱人員

享加分權利(紅框處)

引發其他考生抗議。

「對努力準備者不公」 陸先生批評:「根本獨厚水利會現職人員。

」屏東陳先生也說

若總成績加5分

他們一般考生總分就必須要多考2、30分才補得回來

若是弱勢團體加分

他沒意見

只是許多約聘人員都是靠背景佔缺

現在又可以加分

「對努力準備考試的人

並不公平。

」張先生抱怨

有些人就是因為少1、2分

而不能錄取

「根本不合理。

」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人事室主任張玉秀表示

新進職員考試並非國家考試

而且聯合會有依照「農田水利人事管理規則」成立考試委員

而加分規定則透過考試委員開會通過

行之有年

以2003年考試為例

總報考人數3萬1247人

現職人員報考人數864人

錄取者計35人

僅佔總錄取率6.9%

現職人員因加分錄取的比率並不高。

監督機關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陳耀勳表示

因各水利會非公務單位

對於水利會所做出的招考決議

農委會予以尊重。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陳朝建表示

農田水利會屬於公法人

也算是行政機關

這些考試的世襲或年資條款

已違反平等原則

很難說服所有考生

這些令人詬病的條款

必須適當修改。

「缺法律授權 可議」 陳朝建說

雖然考試委員有法律賦予的職權

無論是「農田水利人事管理規則」

還是「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都沒有明定考試加分的規定

所以委員會決議加分

缺乏法律授權

正當性可議。

自由時報的回應!!===========================================================農田水利會並非公家機關

他們是台灣法律上唯一的「公法人」

但是他並沒有公家的預算

定位上屬人民團體。

這類團體享有自訂招考條件的權力

並沒有不法。

水利會之所以叫「公法人」

是早年水利會可執行部分公權力

包括徵收土地、收取規費等。

近年來

規費的部份已由政府替農民付

直接付給農田水利會。

因此

他們的公法人色彩已經很淡了

目前定位類似如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

水利會的主管機關為農委會

但管轄範圍以帳務、會務運作等為主

人事權漸鬆綁

招考方式主管機關並不過問。

之前中油招考加分優惠曾引發爭議

但事後取消的只有「眷屬加分」部分

「睦鄰加分」還是存在。

顯示即便是國營事業

試務單位的確也可以依照用人需求

規範招考標準。

而水利會考試的加分條文

也涵蓋有證照的一般人

不僅止於投訴的「現職人員」。

加分的規定

從八十七年第一次水利會聯合招考即沿用至今。

自由時報 醫療環保組 2007-10-05 19:48 (經過13小時)請問1.行政法及行政法考古題都說水利會是公法人

為何自由時報這樣寫?2.中油依公司法成立之公營事業為私法人(釋字305)

為何自由時報拿中油當例子

不是很懂自由時報的舉例法?3.上了2個半月的行政法

我的法感認為水利會有違反公平原則

可以請網友解惑嗎?感謝您解惑....
水利會不可能會是私法人

如果真的要算的話

比較可能會是像消基會這類的第三部門吧

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或又稱為志願部門(Voluntary sector)是一社會學與經濟學名詞

意指在第一部門或公部門(Public sector)

與第二部門或私部門(Private Sector)之外

既非政府單位、又非一般民營企業的事業單位之總稱。

雖然各國對於第三部門的定義各自不同

但一般來說第三部門單位大都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或私人企業出資

交由非政府單位維持經營的事業體。

一般常見的社團法人、基金會或非政府組織(NGO)通常都屬於第三部門的範疇

雖然每個第三部門單位成立的背景與營運方式都有不同

但普遍來說第三部門單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會公益為目的

與不用繳稅等特質。

政大還有專門研究第三部門的單位

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所牽扯的法律等層面很複雜

小弟也說不清楚

還是必須請教學者吧。

參考資料 http://333.n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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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請問考水利署需要怎麼做準備?

我現在是大3學生因為最近聽到有人說我ㄉ科系可以去考水利署所以我想問大家如果我要考水利署的話我該怎ㄇ準備?他會考哪些相關的科目?(我可能是等大學畢業後才會去考)考那個需要有證照嗎?如果有證照的話薪水會不會更高呢?還有考哪種證照對以後找工作會比較有幫助?(我是環境工程系的)謝謝
97年各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考試委員會第2次委員會會議經於本(96)年8月2日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召開

會中作成決議將本次考試訂於97年元月27日(星期日)舉行

有關考試簡章俟完成法程序後即可於本會網站公告。

★註:九十六年起新應考資格規定:一般生:十八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高中職以上畢(見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以助理員或辦事員三至五職等任用(約相當於普考)水利會現職人員:原規定二十歲以上

四十五歲以下。

本屆考試是否有新規定

請等考試簡章出來後再確定。

★註:九十六年水利會報名

將由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

改為通信報名

敬請特別注意。

工程人員◎(一)國文(論文、公文)※(二)法學緒論◎(三)水利工程概要 (四)測量學概要 管理人員◎(一)國文(論文、公文)※(二)法學緒論 (三)灌溉排水概要◎(四)相關法律 電機人員◎(一)國文(論文、公文)※(二)法學緒論◎(三)電工概要◎(四)機械概要 電腦人員◎(一)國文(論文、公文)※(二)法學緒論◎(三)程式設計概要◎ (四)電子計算機概要 行政人員-行政組◎(一)國文(論文、公文)※(二)法學緒論◎(三)行政學測驗 行政學問答※(四)行政法概要 $2240 行政人員-會計組◎(一)國文(論文、公文)※(二)法學緒論◎(三)會計學概要◎(四)經濟學概要 行政人員-地政組◎(一)國文(論文、公文)※(二)法學緒論 (三)土地登記概要 (四)土地行政及土地法 行政人員-觀光組◎(一)國文(論文、公文)※(二)法學緒論 (三)觀光行銷學 (四)觀光資源規劃 法學緒論採測驗題。

考試科目所占權重:各類科人員之考試科目

均分四科

其中

國文(論文、公文)占十五%

法學緒論占十五%

專業科目二科各占三五%。

管理人員專業科目「相關法律」包括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水利法、水污染防治法、農業發展條例。

「※」題型為測驗題、「◎」題型為測驗題與申論題混合、「無標示」為問答題。

水利會應考資格:十 八至 五十五歲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工程及電機人員限相關科系

其餘不限科系。

男性報名者限放榜前役畢或免役者。

參考資料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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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農田水利會地政類考古題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 想請問一下今年農田水利會有意要招考新進人員

雖時間尚未確定。

但想問各位親愛的友人們誰可以提供農田水利會地政類的歷屆考題。

在這先感謝各位 願各位提供一下歷屆考題 感恩農田水利會地政類考試是否都考選擇題沒有考申論或簡答題呢?
你可上考選部看或去補習班買哦(行政組) 共同科目:1、國文(論文、公文)15% 2、法學緒論 15%專業科目:1、行政學概要35% 混合題型 2、行政法概要35% 選擇題型管理人員 共同科目:1、國文(論文、公文)15% 2、法學緒論 15%專業科目:1、灌溉排水概要 35% 混合題型 2、重要相關法律 35%(農業發展條例、農田水利會組 織通則、水利法、水污染防治法) 混合題型 同科目:1、國文(論文、公文)15% 2、法學緒論 15% 專業科目:1、會計學概要35%2、經濟學概要35% 混合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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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有關農田水利會招考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農田水利會招考的方式?我是有看到有一則知識有提

其中提到財務類好像是考會計和經濟

我想問有沒有人更詳細的知道招考那些類別的人員

各考什麼科目

重點是考選擇題還是申論題。


97年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考試第3次委員會會議經於本(8)月29日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召開

會中作成決議如下: 1. 考試簡章發售日期:96年9月26日至10月9日。

2. 各會受理通信報名日期:9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

上述事項仍應陳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並俟核定後始得據以辦理

為讓應考人儘先知悉

特先予上網公告週知。

詳細考試請見 「 九十七年各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甄試簡章」 應試科目:。

工程人員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水利工程概要(35%) 4.測量學概要(35%) 管理人員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灌溉排水概要(35%) 4.相關法律(35%) 電機人員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電工概要(35%) 4.機械概要(35%) 電腦人員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程式設計概要(35%) 4.電子計算機概要(35%) 行政人員行政組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行政學概要(35%) 4.行政法概要(35%) 行政人員會計組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會計學概要(35%) 4.經濟學概要(35%) 行政人員地政組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土地登記概要(35%) 4.土地行政及土地法(35%) 行政人員觀光組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觀光行銷學(35%) 4 .觀光資源規劃(35%) (1)法學緒論採測驗題。

(2)括號內百分比係該科目總成績所佔權度。

(3)管理人員專業科目「相關法律」包括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水利法、水污染防治法、農業發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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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水利會招考如何報名?

請各位大大幫忙

我不知道水利會應如何報名

考試日期是什麼時候

應參考那些書籍呢?考試類型又是什麼?謝謝回答!


Q1.水利會應如何報名

考試日期是什麼時候目前水利會應該是會招考

但切確的時間沒有人知道。

你先參考一下近期水利會的公告吧!!http://www.tjia.gov.tw/chinese.asp一、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甄試

自民國九十二年舉辦迄今己逾四年

各農田水利會缺額達二成之多

各會紛紛反映人力不足情況嚴重

影響會務推展至鉅

亟需舉辦新進職員甄試以補充人力

注入新血

以維持農田水利會正常之營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鑑此

於96年2月8日召開研商各農田水利會員額修正及舉辦新進職員統一甄試相關事宜會議

會中就各農田水利會修正員額編制及各會特殊工作員額之設置因應方式、並統計96-98年退休人員缺額情形

是否需於今(96)年舉辦新進職員考試等作充分討論

最後決議請各會依實際需要並考量財務狀況研議員額編制後報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員額編制並據以研議舉辦考試相關事宜。

  二、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策性決定辦理新進職員甄試後

本會將援九十二年辦理甄試模式

成立甄試委員會審議各項甄試事宜

諸如舉辦甄試時間、甄試類科及甄試科目等。

  三、基上

有關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統一甄試是否於本(96)年度舉行

目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尚在研議階段

各項相關甄試科別與錄取人數均未定案

外界不宜作過多揣測。

Q2如果要準備的話大華傳真出版社有出水利會招考的書籍http://www.ting-wen.com/

你可以參考看看

目前版次都很新唷!!書裡也有考古題題庫網http://www.11exam.com/ Q3.考試類型上次招考簡章查詢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公文) (15%)法學緒論 (15%) (單選題)工程人員 (限工科畢業生)(專業科目一)水利工程概要 (35%)(專業科目二)測量學概要 (35%)管理人員 (專業科目一)灌溉排水概要(35%)(專業科二)重要相關法律(農業發展條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水利法.水污染防治法) (35%)電機人員 (專業科目一)電工概要 (35%)(專業科目二)機械概要 (35%)電腦人員 (專業科目一)程式設計概要 (35%)(專業科目二)電子計算機概論 (35%)行政人員行政組 (專業科目一)行政學概要 (35%)(專業科目二)行政法概要 (35%)行政人員會計組 (專業科目一)會計學概要 (35%)(專業科目二)經濟學概要 (35%)行政人員地政組 (專業科目一)土地登記概要 (35%)(專業科目二)土地行政及土地法 (35%) 參考資料 網路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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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水利會的抽水機房及水井,佔用私人土地

本人於今年6月自法院購得之土地(住宅區)

已有水利會的抽水機房及水井

日前陳情水利會要求將該物件遷出

以利日後規劃建屋

然該會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1條規定函覆「抽水機房及水井於47年已興建

且目前仍使用中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1條規定  農田水利會因興建或改善水利設施而必須之工程用地

應先向土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議承租或承購;如協議不成

得層請中央主管機關依法徵收。

如為公有土地

得申請承租或承購。

  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土地

應照舊使用

在使用期間

其土地稅捐全部豁免。

」故本人所請欠難辦理。

有請專業人士提供建議協助解決1.佔用部份真如所述無法要求遷出嗎?水利會是不是太拗了。

這是私人土地

難道就無法自主嗎?2.若該會打死不遷

是否可要求依本人購入之法拍價徵收。


你上面所提的是 :中華民國90年6月20日總統(九○)華總一義字第9000120780號令修正公布的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1條規定1.法拍內容有提到這些事實嗎??若無法院可能有疏失喔。

2.實務上

那就依法處理 : 發存証信函請其承租或承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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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有關自治規章和地方制度法內容不是很瞭解

麻煩幫我解答

有關自治規章和地方制度法內容不是很瞭解(1)直轄市

縣(市)

鄉(鎮

市)的自治規章可參地方制度法農田水利會及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也有相關自治規章嗎?需要得到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及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之授權?(2)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五條的自治法規

僅指自治條例和自治規則

而自治條例和自治規則是依據法律或上級法規授權制訂的

但是第27條怎麼又說自治規則是依地方行政機關之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

自治條例之授權制訂的?(3)地方制度法第六條第三項不懂?可否幫忙舉例說明?
(1)農田水利會和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有其相關的自治規章自治規章須依其組織通則之授權(2)不太懂你想發問的點 第二十五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

制定自治法規。

自治法規經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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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水利會第三屆選舉會長、委員?

一、請問第三屆水利會選舉是選啥?能為農民謀啥福利。

二、會長、會務委員職務是作啥?怎麼不與其它選舉合併(里長、或年底五都)

有無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


首先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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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水利會考試有哪些職缺?

請問水利會考試有哪些職缺?今年何時考試有公告了嗎?
時間已出來了喔!!!!職缺尚未宣佈九十六年各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甄試簡章一、甄試日期: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報名日期: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三十一日。

二、應試資格:甄試類科 年齡 應試資格 工程人員 1.二十歲以上(即民國七十六年十月以前出生)四十歲以下(即民國五十六年十月以後出生)。

2.水利會現職技工、工友、職務代理人、約(聘)僱人員、機要人員及發有證明文件之臨時人員二十歲以上(即民國七十六年十月以前出生)四十五歲以下(即民國五十一年十月以後出生)。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工科或其他農、工科同等學校以上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得有工學、理學、農學、建築學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管理人員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電機人員 1.公立或立案之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工科或其他農、工科同等學校以上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得有工學、理學、農學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電腦人員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行政人員行政組 行政人員會計組 行政人員地政組 行政人員觀光組 三、應試科目:甄試類科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備註 工程人員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水利工程概要(35%) 4.測量學概要(35%) (1)法學緒論採測驗題。

(2)括號內百分比係該科目總成績所佔權度。

(3)管理人員專業科目「相關法律」包括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水利法、水污染防治法、農業發展條例。

管理人員 3.灌溉排水概要(35%) 4.相關法律(35%) 電機人員 3.電工概要(35%) 4.機械概要(35%) 電腦人員 3.程式設計概要(35%) 4.電子計算機概要(35%) 行政人員行政組 3.行政學概要(35%) 4.行政法概要(35%) 行政人員會計組 3.會計學概要(35%) 4.經濟學概要(35%) 行政人員地政組 同上 3.土地登記概要(35%) 4.土地行政及土地法(35%) 同上 行政人員觀光組 3.觀光行銷學(35%) 4 .觀光資源規劃(35%) 肆、報名事項:一、本甄試採分會報名、分會錄取進用(以每一農田水利會為報名及錄取區)。

二、報名地點: 會別 地址 電話 宜蘭農田水利會 宜蘭市渭水路 110號 (039)322065 北基農田水利會 台北縣淡水鎮中正路 334號 (02)26293333 桃園農田水利會 桃園市守法路 62號 (03)3322141 石門農田水利會 桃園縣平鎮市義興里廣興 18號 (03)492771新竹農田水利會 新竹市文化街 10號九樓 (035)322127 苗栗農田水利會 苗栗市民族路 61號三樓 (037)335915 台中農田水利會 台中市北區尊賢街 11號 (04)22261188 南投農田水利會 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 791號 (049)338111 彰化農田水利會 彰化縣員林鎮中山路二段 133號 (048)332581 雲林農田水利會 雲林縣斗六市信義里興華街 2號九樓 (05)5324126 嘉南農田水利會 台南市友愛街 25號 (06)2200622 高雄農田水利會 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 332號 (07)5574516 屏東農田水利會 屏東市信義路 143號 (08)7322123 台東農田水利會 台東市新生路 190號 (089)326100 花蓮農田水利會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 14巷1號 (038)572106 冕 公農田水利會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7巷6號 (02)27130025 三、發售簡章:(一)時間: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三十一日。

(二)地點:請向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台中市大有二街17號。

電話: (04)23146426 〕或各農田水利會洽購

每份新台幣二十五元整

不受理郵函購。

參考資料 考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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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關於農田水利會的補習資訊或函授.哪家好?

這是一項比較少人 資訊也少的考試不知道值不值得投入不曉得哪家補習班是這個類科的翹楚 例如 志光:行政類 高點:法律類我想買灌溉管理組的課程 不知從何選擇還有有證照或是本來就在農田水利會上班的約聘人員有加分嗎? 那不是對一般考生很不利有沒有黑箱作業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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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儲備新進職員《行政人員-行政組》全套用書․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行政人員-行政組》全套考試用書․農田水利會-行政人員(行政組)套書․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行政人員-行政組》全套全真模擬試題․101年農田水利會招考【行政人員(行政組)】․農田水利會:一般行政人員行政組(共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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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農田水利會考試問題~~

我想報考農田水利會請問有沒有 詳細簡章檔 可以提供嗎?歷年的也可麻煩協助
這是92年各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甄試簡章公告--------------------------------------------------------------------------------一、甄試類科、應試資格、考試科目及錄取名額: 考試類科: 考試科目 錄取名額 管理人員 應試資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考試科目: 國文(論文、公文)法學緒論 灌溉排水概要 重要相關法律(農業發展條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水利法、水污染防治法) 正取:185 備取:85 工程人員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工科或其他農、工科同等學校以上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得有工學、理學、農學、建築學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國文(論文、公文)法學緒論 水利工程概要 測量學概要 正取:94 備取:44 電機人員 公立或立案之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工科或其他農、工科同等學校以上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得有工學、理學、農學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國文(論文、公文)法學緒論 電工概要 機械概要 正取:13 備取:4 電腦人員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國文(論文、公文)法學緒論 程式設計概要 電子計算機概要 正取:6 備取:2 行政人員(行政組)國文(論文、公文)法學緒論 行政學概要 行政法概要 正取:30 備取:22 行政人員(會計組) 國文(論文、公文)法學緒論 會計學概要 經濟學概要 正取:13 備取:3 行政人員(地政組) 國文(論文、公文)法學緒論 土地登記概要 土地行政及土地法 正取:5 備取:1 行政人員(觀光組) 國文(論文、公文)法學緒論 觀光行銷學 觀光資源規劃 正取:2 備取:1 年齡: 20歲以上(即民國72年1月25日以前出生)40歲以下(即民國52年1月25日以後出生)。

水利會現職技工、工友、職務代理人、約(聘)僱人員、機要人員及發有証明文件之臨時人員20歲以上(即民國72年1月25日以前出生)45歲以下(即民國47年1月25日以後出生)。

工程及管理人員因業務需要

女性錄取名額正、備取人員均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彰化及雲林錄取人員一律分發至工作站服務。

法學緒論採測驗題。

考試科目所占權重:各類科人員之考試科目

均分四科

其中

國文(論文、公文)占十五%

法學緒論占十五%

專業科目二科各占三五%。

   二、報名日期、方式: 本甄試採分會報名、分會錄取進用(以每一農田水利會為報名及錄取區)。

報名日期:自91年11月6日起至91年11月11日止

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止(例假日照常)

以親自或委託報名為限

通信報名或逾期報名概不受理。

   三、甄試日期、地點: 甄試日期:92年1月26日(星期日)。

甄試地點:台中地區(報名人數若超過三萬人

台中地區如無法全部容納

將增加其他地區

請應考人注意准考證甄試地點)。

試場:於甄試前一日在甄試地點門首公布

並於農田水利會聯合會網站公布。

網址:http://www.tjia.gov.tw。

   四、錄取及任用: 本甄試錄取人員

由甄試委員會分水利會依錄取順序公布

並分送各農田水利會

由各農田水利會列冊儲備候用

並依任免程序

遇缺派用。

錄取人員非經試用期滿後再服務滿一年

不得商調至其他水利會(包括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及農田水利會聯合建設基金管理委員會)。

正取人員預計可於九十二年七月底前錄用;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二年內有效。

錄取人員經任用時工程人員以助理工程員

管理及電機人員以助理管理員

電腦及行政人員以辦事員先行試用一年

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

予以正式任用。

待遇:錄取人員待遇

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依照「台灣省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規定核薪。

台北市各水利會依照「台北市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要點」規定核薪。

   五、發售簡章: 時間:91年11月4日至91年11月10日

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止(例假日照常)。

地點:請向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台中市大有二街十七號檢視圖片。

電話:(0四)二三一四六四二六﹞或各農田水利會洽購

每份新台幣二十五元整

不受理郵函購。

   六、相關訊息: 其他相關訊息請參閱「行政院農委會」:http://www.coa.gov.tw/news/910926/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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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請問這次水利會招考 有無..

請問這次 招考 有無 觀光組?!是否有第一手資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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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關於今年交通特考員級之行政學概要第16題

下列何者不具有公法人之資格? (A)行政院(B) 農田水利會 (C)台北縣 (D)高雄市請問答案為何是(A)?又為何不是(C)或(D)

差別在哪裡?理由為何?
公法人的資格認定是依據大法官釋字467號:除國家外

我國法制下之公法人分為兩種

一係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

一係其他公法人。

1.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係基於憲法或憲法特別授權之法律加以規範

凡憲法上之各級地域團體符合下列條件者:一、享有就自治事項制定規章並執行之權限

二、具有自主組織權

方得為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

包括直轄市、縣(市)、鄉、鎮、縣轄市等

但不包括台灣省。

2. 查因憲法規定分享國家統治權行使

並符合前述條件而具有公法人地位之地方自治團體外

其他依公法設立之團體

其構成員資格之取得具有強制性

而有行使公權力之權能

且得為權利義務主體者

亦有公法人之地位。

是故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之外

尚有其他公法人存在

早為我國法制所承認。

例如農田水利會【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一條第二項】。

故選(A)行政院。

參考資料 行政法及大法官釋字4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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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急著了解國家考試~

我想了解水利會的考試今天看到電視報導的~無須經驗~20歲以上就可~月薪36000~我上網查了一下~找不到... ...看哪位大大那有詳細資料~或願意花時間幫我找查的~3Q~
九十七年各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甄試簡章 一、甄試日期:97年1月27日 報名日期:96年10月。

(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應試資格: 年齡皆須滿十八歲以上者。

甄試類科 應試資格 工程人員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工科或其他農、工科同等學校以上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得有工學、理學、農學、建築學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管理人員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電機人員 1.公立或立案之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工科或其他農、工科同等學校以上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得有工學、理學、農學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電腦人員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行政人員行政組 行政人員會計組 行政人員地政組 行政人員觀光組 三、應試科目: 甄試類科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備註 工程人員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 2.法學緒論(15%) 3.水利工程概要(35%) 4.測量學概要(35%) (1)法學緒論採測驗題。

(2)括號內百分比係該科目總成績所佔權度。

(3)管理人員專業科目「相關法律」包括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水利法、水污染防治法、農業發展條例。

管理人員 3.灌溉排水概要(35%) 4.相關法律(35%) 電機人員 3.電工概要(35%) 4.機械概要(35%) 電腦人員 3.程式設計概要(35%) 4.電子計算機概要(35%) 行政人員行政組 3.行政學概要(35%) 4.行政法概要(35%) 行政人員會計組 3.會計學概要(35%) 4.經濟學概要(35%) 行政人員地政組 同上 3.土地登記概要(35%) 4.土地行政及土地法(35%) 同上 行政人員觀光組 3.觀光行銷學(35%) 4 .觀光資源規劃(35%) 肆、報名事項: 一、 本甄試採分會報名、分會錄取進用(以每一農田水利會為報名及錄取區)。

二、 報名地點: 代碼 會別 地址 電話 01 宜蘭農田水利會 宜蘭市渭水路 110號 (039)322065 02 北基農田水利會 台北縣淡水鎮中正路 334號 (02)26293333 03 桃園農田水利會 桃園市守法路 62號 (03)3322141 04 石門農田水利會 桃園縣平鎮市義興里廣興 18號 (03)4927713 05 新竹農田水利會 新竹市文化街 10號九樓 (035)322127 06 苗栗農田水利會 苗栗市民族路 61號三樓 (037)335915 07 台中農田水利會 台中市北區尊賢街 11號 (04)22261188 08 南投農田水利會 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 791號 (049)338111 09 彰化農田水利會 彰化縣員林鎮中山路二段 133號 (048)332581 10 雲林農田水利會 雲林縣斗六市信義里興華街 2號九樓 (05)5324126 11 嘉南農田水利會 台南市友愛街 25號 (06)2200622 12 高雄農田水利會 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 332號 (07)5574516 13 屏東農田水利會 屏東市信義路 143號 (08)7322123 14 台東農田水利會 台東市新生路 190號 (089)326100 15 花蓮農田水利會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 14巷1號 (038)572106 16 冕 公農田水利會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7巷6號 (02)27130025 三、 發售簡章: (一) 時間:九十六年八月。

(二) 地點:請向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台中市大有二街17號。

電話: (04)23146426 〕或各農田水利會洽購

每份新台幣二十五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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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更多的資訊

你可以打電話至台中考友社04-22233300跟他們免費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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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關於水利會灌溉管理組的招考

1.水利會灌溉管理組的工作內容適合女生嗎2.坊間有一些相關套書

但都是封起來的

請問哪一個出版社的書比較適合自修謝謝
農田水利會

以秉承政府推行農田水利事業為宗旨是為公法人

其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田水利會職員之職務等級分一等、二等及三等

考試及格人員任用後逐年依考績晉級。

職務分為工程、灌溉管理及一般行政人員。

農田水利會

大概每五年招考一次

民國92年及97年各舉辦過一次

只要18歲以上、高中職畢業、男性役畢皆可報考

新進職員的起薪比照普考合格

錄取後起薪約3萬6千元(本俸、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

因農田水利會是公法人

考取後一切福利與保障皆比照公務人員(婚喪喜慶、生育補助、子女教育、週休二日)。

農田水利會考試以分會報名、分會錄取進用(即每1農田水利會為報名及錄取單位)

考生在報名時可自由選擇自己屬意的上班地點

可謂是真正的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

考試類科可分為

工程人員、灌溉管理人員(灌溉管理組、電機組)、一般行政人員(電腦組、行政組、會計組、地政組…等)等9類考試。

基本考科介紹:1.共同科目: (1)國文(論文及公文15%)※(2)法學緒論(15%)2.專業科目(每科各佔35%): 考試類別 組別 專業科目 一般行政人員 行政組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 地政組 ◎1.土地登記概要、◎2.土地行政及土地法 會計組 ◎1.會計學概要、◎2.經濟學概要 電腦組 1.程式設計概要、2.電子計算機概要 工程人員 工程人員 ◎1.水利工程概要、2.測量學概要 灌溉管理人員 灌溉管理組 1.灌溉排水概要、◎2.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等相關法規 電機組 ◎1.電工概要、2.機械概要 【註】:「※」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非測驗試題型。

由於農田水利會薪資福利條件優渥

幾乎每次農田水利會招考都會吸引很多考生報考。

農田水利會錄取人數雖然也有備取名額

但只要兩年內農田水利會有人員退休

缺額就可由備取遞補。

農田水利會應考資格門檻低

且採不定期招考

所以幾乎不會有考生全心全力準備相關考試

並不須擔心有實力的重考生問題

所有考生的起跑點皆是相同

爾後當農田水利會再度發布招考訊息時

不妨加把勁衝刺一下

往農田水利會前進吧!

而農田水利會裡的灌溉管理組的缺額歷年都滿多的!

若不排斥一開始可以選擇農田水利會的灌溉管理組!

分發缺額大部分都在雲嘉南區

可先求有再求好。

農田水利會灌溉組每年缺額都還滿固定的

至少都有一百多人!

要把握這次農田水利會招考!

五年沒考

所以之前讀的同學現在也大概忘的差不多了!

等於也沒有重考生!

錯過這次農田水利會招考時間

不知道又要等待何時了!

? 農田水利會只要滿18歲就能應考

每類組都只考四科!

好考易準備!

考試薪資待遇都比照公務人員

剛考上去一個月薪資大概有36000元

相當於普考薪資。

五年未招考

102年缺額會比97年來的多。

所以要好好把握這次招考機會不要錯過了!

最近有有去詢問過台北志光

工作人員也推薦去投考農田水利會的灌溉管理組

睽違五年未招考

無重考生

每年缺額也都有一百多人!

他準備的科目也不會很多。

像灌溉管理組專業科目指考灌溉排水概要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等相關法規兩科!

台北志光目前也有針對農田水利會去開面授課

我朋友之前也有在台北志光補過

不論師資或資源都很好

建議我可以在那上課。

台北志光地址是台北市開封街一段十二號檢視圖片 02-23120607 可以建議您去詢問看看!

也可以上台北志光網站

他們不定時會舉辦農田水利會考情說明會!

這是他們的網址http://www.public.tw/series/webCK/index/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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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法學緒論選擇題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前段之公務員? (A)民間拖吊業者執行拖吊之人員(B)公營事業機構之承辦採購人員 (C)市政府僱用之保全人員(D)漁會總幹事 答案為b

b不是私經濟行政嗎?a雖然是行政助手

但感覺a比b適當耶~求解析各選項的答案

不要只丟法條給我哦
一、所謂「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係指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中依法令任用之成員

其所具法定職務權限則不論係具有公權力性質之事務

例如拆除違建

或係涉及私經濟行為之事務

例如興建辦公廳舍

甚至僅屬於機關內部單純之事務

例如遞送公文

均包含之。

至於無法令職務權限者

縱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

例如僱用之保全或清潔人員

並未負有特別保護義務及服從義務

即不應認其為刑法上公務員。

二、所謂「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權限者」

係指非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

而依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權限者。

例如依水利法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相關規定而設置之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其專任職員屬之。

其他尚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各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之承辦、監辦採購等人員

因其從事法定之公共事項

應視為刑法上的公務員。

三、所謂「受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

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係指非屬上述人員而受公務機關委託從事公共事務之個人或團體

因受託人得於其受任範圍內行使委託機關公務上之權力

故其承辦人員應屬刑法上公務員。

惟若僅係在行政機關之指示之下

協助該機關處理行政事務或執行公權力者

因其性質上僅係機關之輔助人力

不應認其為刑法上公務員。

例如拖吊業者受警方受託執行違規車輛之拖吊業務者

即非為刑法上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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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詢問有關水利會考試問題!!何時招考呢??急!急!

請問各位大大

我是女生

我想考水利會(是獨招嗎)

想自己自修

不知道何時考試呢?會很難考嗎?要從哪個方向開始呢?他的行政人員還有分:行政組、地政組、會計組、電腦組

不知道哪一種比較好呢? 考水利會好嗎??希望有人能幫我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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